我市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
发布日期:2014-11-24来源: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看次数:845字号大小:【超大 大 中 小】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了《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银发〔2014〕348号)。根据通知精神,我市及时调整了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
一是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自2014年11月22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2.60%下调至2.35%;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不变,仍执行0.35%。
二是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自2014年11月22日起,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4.50%下调至4.25%;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4.00%下调至3.75%。(供稿人:桂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