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工作站设站单位:
根据《济宁市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济人社发〔2016〕55号)有关规定,经单位申报、逐级推荐、实地考察、评估论证,决定批准山东金盛车桥制造有限公司、山东葆婴堂母婴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济宁忠诚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个单位设立济宁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工作站(以下简称创新实践工作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要督促创新实践工作站设站单位抓紧研究制定创新实践工作站建站方案,做好招收、培养、使用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强对创新实践工作站的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创新实践工作站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对创新实践工作站博士后工作进行评估,并将有关情况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馈。
二、创新实践工作站设站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博士后工作的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博士后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人员落实工作,明确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博士后工作管理制度,推进博士后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加强与高校及科研院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交流与合作,以高水平的研究项目、良好的科研和生活环境为依托,不断增强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吸引力,积极引进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从事科研开发工作。
(三)认真做好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培养和使用工作,着力加强科技创新能力的培养,逐步在产学研结合的实践中培养出一批创新思维活跃、创新能力强的青年科技人才队伍。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