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社会保险事务:根据客户的需求,受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委托,代办社会保险事务;
服务对象:
1、各类企事业单位
(1)合资、外资、民营、私营企业;
(2)民营企业、股份制企业;
(3)律师、会计、审计、公证、资产评估、土地评估等社会中介机构;
(4)外地驻济无主管部门的各类单位;
(5)其他自愿委托代理的企事业单位。
2、个人
(1)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人员;
(3)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学校、金融企业非编人员
(4)自由职业者、出租车司机、保险从业人员、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及其他自愿委托的各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