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全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不断提高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全市民办职业培训事业健康有序发展。6月25日,市人社局印发通知,正式启动民办职业培训机构2020年度年检工作。
年检范围
2020年12月31日前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审批部门批准设立并颁发办学许可证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年检内容
(一)依法办学情况。
(二)学校管理情况。
(三)办学条件情况。
(四)办学效果情况。
(五)资产与财务管理状况。
(六)安全管理情况。
(七)党组织建设情况。
(八)其他工作开展情况。
年检结果
综合评估民办职业培训机构2020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认定为“年检合格”、“限期整改”、“年检不合格”。
年检程序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辖区内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年检。年检采取听取情况汇报、调查座谈、查阅材料、现场查看、综合评估等方式,结合平时了解掌握的工作情况,对被年检的机构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年检工作结束后,由县(市、区)统一将年检结果面向社会公布,并报同级行政审批部门备案。
为确保各县(市、区)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按程序抓好年检工作,年检期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抽调人员组成若干督导组分赴各县(市、区)进行年检情况专项督查。